日期:2022-01-04 17:38:45 类型:行业干货 阅读次数:
向哪个法院起诉
1、一般货损情形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》第六条第二款第(二)项的规定,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除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,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。即运输合同始发地(起运港)、目的地(目的港)、转运港、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有管辖权。可以在考量,就近、熟悉、司法文明程度等情况后,择一诉讼。
2、碰撞货损情形下,管辖法院根据诉由选择的不同有所不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》第六条第二款第(一)项的规定,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,除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,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。即由碰撞发生地、碰撞船舶先到达地、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、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都具有管辖权。因此,如以侵权起诉,可以在前述选项中,择一法院诉讼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碰撞船舶已经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,那么在该基金设立后,诉讼就只能到设立基金的海事法院。
如果是多式联运情形下海运区段发生碰撞导致货损,如果选择合同诉由,管辖法院的情形与前述相同。
3、多式联运情形下,一样从被告住所地、起运地、转运地、目的地海事法院中进行选择,除非只告非海运区段的承运人。